关于做好2026-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

2026-09-20 11:52:00

为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,持续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,根据《华南师范大学教学督导管理办法》(华师〔2024〕131号)及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4〕67号)要求,现将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职责与内容

(一)听课评课

每学期制定听课计划,开展随机听课和针对性听课,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,反馈听课意见与建议。院级督导听课评课侧重学院专业课,建议加强对青年教师、新开课教师及课程质量有待改进教师的课程质量跟踪。重点关注教师课程思政开展、课堂用语规范性、课堂组织效果、课程目标达成度。

每学期每位督导至少听课(含试讲课、评课)16节以上,建议听课以一节课(40分钟)为单位填写一张听课表(附件1),尽可能覆盖最大化的课程门数。

(二)教学检查

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教学检查活动,及时总结检查情况。包括教学秩序、考试秩序、专业实习等巡查,试卷、毕业设计(论文)及各类教学档案的检查,培养方案、课程计划、教学大纲等审阅,各层次学位申请关键环节工作落实和质量保障情况检查等工作。

(三)专题调研

结合学校本科和研究生教学改革与建设重点工作,开展教学和管理专题调研。对教学存在的重大共性问题,开展调查研究,为学校提供教学决策参考。不断挖掘各学院教学实践的创新做法,推广教学创新成果。

(四)交流汇报

定期召开例会交流工作进展、总结工作情况,对于听课、专项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渠道收集的情况,经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组讨论后,将重要情况及建议以口头或督导简报、督导快讯等书面形式及时向所在学院反映。

二、工作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教学督导工作,严格实施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细则,依据既定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有序开展督导工作,确保期初有规划,期末有总结。学校将通过中期检查、专项检查、二级单位绩效考核等方式检查、监督院级督导工作的开展情况。

(二)请上学期尚未提交听课记录表的学院教学督导在2026年10月12日前将2025-2026(2)学期“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记录表”(附件2)的电子版提交至阿伯丁学院教学办邮箱:gw_abdjxb@scnu.edu.cn。

 

工作联系人:梁老师,联系电话:0757-86688340


附件1.华南师范大学教学督导管理办法.pdf

附件2.华南师范大学听课表.docx


阿伯丁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6年9月20日